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96句文案短句)

2023-05-06 01:48:42

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1、最后,孟德斯鸠的作品也为人性的普遍规律提供了参考。这种普遍规律即使不能给人类以决定具体政治制度的权力,至少给了人类以谴责如奴隶制等这样一些制度的权力。我十分倾向于认为《论法的精神》中已经出现过埃里克·韦尔的政治哲学中的否定定义的形式天然权利这一概念。在孟德斯鸠的作品中,人性的理性法则都是以十分抽象的方法提出的,这样就可以避免从这些法则出发,得出特定的政治制度应当是什么样的推论,并使人得以谴责某些实际做法。

2、如果一件事情对我的国家有利,而对另一个国家不利,我就不会去向我们的君主建议它,因为我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法国人。或者,作为人,我是必然的,而作为法国人,我是偶然的。

3、孟德斯鸠是个外省青年,却很向往巴黎,1720年开始,他经常居住于巴黎,混迹于上流社会,结识贵夫人,也算是深入了解了巴黎上层人的生活方式,这也给他写作《波斯人信札》提供了大量的经验。

4、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合二为立法者同时也就是法官,那么不管法官说什么,就都是正确的,这就等于给法官以草菅人命的机会。

5、在他看来,这君主最大的财富,不是金矿,而是臣民的虚荣心。君主像个大魔法师,能随心所欲地左右臣民的思想。这样的统治靠的是欺骗,而人民却轻易相信谎言,好像臣民只有跟着他以及他的政治势力,才有幸福日子。从意识形态上说,这君主也是傀儡,因为在他背后,还有不能变的思想,一个宗教的乌托邦,几个世袭的教皇。正是他们,让人们相信最为荒唐的道理。路易十四和一切有帝王思想的人一样,喜欢周围恭维着自己的人。那些献媚之徒,只要伺候好上司,哪管人民的疾苦!他们等着舔主子吃剩的宴席。那里可是大有油水,不过主子早已吃够了!主子所要的,只是牌位或面子而已。

6、 3  “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7、教育大众也就是启蒙,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似乎也是启蒙哲人之但这个表面的判断即刻会遭到质疑:启蒙为何要用含糊的语言?深刻的思想为何不能用简单和直白的方式说出?直接告诉大众真相、揭示专制政体下生活的凄惨、描述自由生活的美好,不是启蒙哲人的惯常手法么?达朗贝尔接着说,孟德斯鸠之所以要使用含糊的言辞,是因为害怕带来伤害(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因此,之所以采取含糊的言辞来表达,是“故意为之”。一句话,含糊其辞并非孟德斯鸠写作方式的缺陷,而是体现了他的审慎,是一种“善意的人为加工”。对此曲折回环的笔法,心明眼亮的人当然不会奇怪,他们很快就把握到了要点,而凡事只看表面的人就很容易受到伤害,他们不关心真实的意图是什么,看到自由、民主的字眼就会心奋莫名……

8、当然了,孟德斯鸠认为,照抄照搬英国的制度是不现实的,毕竟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国情,不过,不能照抄照搬,并不意味着不能借鉴。而借鉴的第一步,就是探寻英国的制度,它是怎么来的。于是,孟德斯鸠把眼光投向了更遥远的古代,也就是罗马帝国。孟德斯鸠认为,帝国和个人一样,都要经历成长、衰老直至死亡的过程,罗马的历史就蕴含着这样一种内在的变迁机制。于是回到法国后,孟德斯鸠花费两年时间写就了《罗马盛衰原因论》,想从罗马帝国的兴亡更替中,找出带有普遍性的规律,为法国的变革找到出路。(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9、现在各种政体的性质、原则,以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已经阐明了,那么对于当时的法国来说,什么样的政体才是坠吼的呢?孟德斯鸠确立了两条标准,这就是:政府宽和、人民自由。

10、是“以西解马”还是“回到原生态”?:与仰海峰教授商榷如何解读马克思哲学

11、孟德斯鸠认为,处于首要地位的是政体,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是最高的法,因为有什么样的政体,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法,也就是说,法直接产生于政体性质。而对于政体的性质,孟德斯鸠提出,政体有三种,分别是: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12、前面说到,孟德斯鸠继承了他大爷最高法院庭长的职务,而在乌烟瘴气的法国政界,孟德斯鸠也干不下去了,于是他卖掉了这一职务,狠狠地赚了一笔,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先后到访德国、意大利以及英国等多个欧洲国家,事实上,他并不太喜欢英国,但却在英国待得最久,将近两年时间。因为英国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比如他发现,英国报纸的发行,遍及社会各个阶层,即便是一个盖屋顶的工人,也让人送一份《伦敦官报》给他在房顶上边干活边看。而最让孟德斯鸠惊讶的是,英国一遇到大事儿,国王居然还要和议会商量着办,这在法国是难以想象的。

13、那么,孟德斯鸠对于东方的学习就是基于这些旅行观察家的所见所闻,以及他们各自学术著作的发表。

14、我个人认为这一评论是严厉的。诚然,孟德斯鸠的思想缺乏系统,但与某种缺乏系统的历史社会学的精神是一致的。但愿我已经指出了孟德斯鸠的思想远不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自相矛盾。

15、除了促进和平之外,孟德斯鸠指出,贸易还可以医治偏见,实现对人的启蒙。因为在贸易交往中,人们会认识彼此,并学会尊重对方的习俗,所以孟德斯鸠说:凡是习俗温良的地方,必定有贸易,凡是有贸易的地方,习俗必定温良。贸易可以使人们的习俗不像往昔那样凶残。

16、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里借助波斯人郁斯贝克之口也说:

17、1784年康德在以“启蒙”为题的文章中的回答是:

18、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只负责惩罚外部表现出来的不法行为。因此,对思想定罪判刑是大暴政。他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1)关于思想。他认为即使行为人曾经想过大逆不道的事情,但他并没有实际行动过,就不能对他定罪判刑,否则就是一种大暴政(2)关于言词。他认为,如果不谨慎的言词可以作为犯大逆罪的理由的话,那么人们便可以最武断地任意判处大逆罪了。“法律不大可能因言语而处以极刑,除非明确规定那些言语应处此罪。”因为:第言词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它们仅仅停留在思想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而是通过说话的口气来表达意思的。言词所表达的意思要依据言词和其他事物的联系来确定,如果撇开这种联系来定罪判刑,就是对自由的毁灭。第言词只有在准备犯罪行为、伴随犯罪行为或追从犯罪行为时才构成犯罪。行为不是指每天的一切行为,许多人能够注意这些行为,捏造事实进行诬告是容易被揭穿的。因此,言词要和行为结合起来才能具有这种行为的性质。人们惩罚的不是言词,而是所犯的行为,在这种行为里人们使用了这些言语。一个人到公共场所鼓动人们造反即犯大逆罪,因为此时言词已经和行为结合在一起,并参与了行为。如果人们不是把言词当作可能犯罪的一种征兆,而是以言词来定罪的话,那么就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所以,“如果有人说我们个人或我们政府的坏话,我不愿意对他进行惩罚,如果是出于轻率,就应该蔑视他;如果是由于精神失常,应该可怜他,如果是出于咒骂,应该宽恕他。因此,把事情放在一边不去管它,而将它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根据本人的言语进行判断并认真考虑提交审判还是不予理睬。”(3)关于文字。他认为,尽管文字比语言更具有持久性,但是如果文字不是用来进行犯罪,那么文字则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一般来说,在专制国家里,是不存在讽刺文字的,因为人们受专制的压迫不敢这样做。在民主国家里,讽刺文字成为人们宣泄痛苦、怨愤、不满的方式,一般作为行政问题而不是作为犯罪问题来看待。

19、有了知名度后,孟德斯鸠更热衷流连于法国上流社会,并认识了法国元帅,结交了更多的达官显贵。

20、阿奈莲·德·迪金(AnneliendeDijn),比利时人,创作本书时为鲁汶大学历史系博士后研究员,在比利时荷兰天主教鲁汶大学取得学士和博士学位,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硕士学位,曾到伯克利大学、剑桥大学与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为荷兰高级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阿姆斯特丹大学助理教授。

21、尚杰认为影响孟德斯鸠一生的最主要因素是他的好奇心。

22、启蒙永远是一个现在进行时态的动词,而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

23、孟德斯鸠认为,公民的精神是受刑罚的精神影响的,刑罚的精神应该体现宽和,“治理人类不应该用极端的方法;我们对于自然给予的统帅民众的种种手段的使用应该慎而又慎。”刑罚精神应该宽和的原因在于:第在政治宽和的国家里,爱国心、廉耻心、畏惧责难的心理,都是约束的力量,能够防止许多犯罪,所以刑罚不但要轻,而且除非万不得已不轻易施用刑罚。第自然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人类应该顺从自然,从自然给予人类的廉耻心中受到鞭笞,把不名誉作为刑罚的最重部分,这样各种残酷的刑罚就是多余的了。第刑罚应富有教化意义,它本身应是一种教育手段。一个明智的立法者应当努力通过适度的刑罚与奖赏,适宜国民性格的哲学、道德与宗教的箴规,法规的适当运用,羞辱刑的施行,长时期幸福和太平生活的享受等措施,去教养人民。如果立法者害怕人民的精神已经习惯于只有残酷的刑罚才能有所约束,较轻的刑罚已无济于事的话,立法者便要用一种缄默的做法,在不知不觉中改进,在可以宽赦的特别案件中就宽减其刑罚,直到一切案件的刑罚都可以得到改变为止。刑罚应当适中,在孟德斯鸠看来,严刑峻法、株连、拷问、肉刑、报复刑、子罪父坐或父罪子坐都是专制主义的产物,是对人格的侮辱,是违反人类的理性的,应当坚决废除。严刑固然可以使人心恐惧,但也会产生另一种结果,就是以后将无人来控告,也无人来判罪了。孟德斯鸠一再强调要把不名誉、感到羞耻等作为严厉的刑罚,他说:“在我们的国家里,无论是父亲由于子女的缘故被判罪,还是子女由于父亲的罪过被治罪彼此都会感受羞辱,其严厉程度如同在中国被判处死刑一样”,不需要再施以别的刑罚了。他认为,严峻的刑罚比较适宜于以恐怖为原则的专制政体,而不适宜于以荣誉和品德为动力的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在政治宽和的国家里,对于一个有良知的立法者而言,无论什么都可以用来作为刑罚。”他以日本天皇之子被谋杀的例子来说明:过于严酷的法律,反而会阻碍法律的实施;当刑罚残酷无度时,则常常被人们放弃施行,从而导致刑罚的虚置。所以,刑罚应该宽和。

24、在专制国中,人人胆战心惊,唯恐犯上作乱。专制国要求人民绝对服从,所以设立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即犯错的只能是奴才,主子永远不会错,至少是当政的主子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错。即使主子明显地错了,他的错误命令也要执行。主子的诏令一经颁布,就容不得争论、商谈、限制等,而只能是服从。

25、査理·路易·盂德斯鸠(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资产阶级法学理论和三权分立学说的奠基人。孟德斯鸠于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西南部波尔多附近的柏烈德庄园一个富裕的贵族家庭。祖父曾是波尔多议会的议长,父亲曾担任过军职,孟德斯鸠早年丧母。1700年,11岁的孟德斯鸠被送往巴黎附近的奥拉托里会学院接受贵族教育。1706年,回到波尔多学习法律。170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担任律师。1709-1713年,迁居巴黎,后因其父病故,又返回故里波尔多。1714年,25岁的孟德斯鸠担任波尔多郡议会议员。1715年,孟德斯鸠与位富裕的军官之女菌・德・拉特丽格结婚。1716年,孟德斯鸠承袭了去世的伯父的波尔多郡议会议长之职和孟德斯鸠男爵的称号。后因不满法国专制制度,于1726年将这一世袭职位出卖给了他人,获得了巨额财资,开始长途学术旅行。1728年,孟德斯鸠进入法国科学院。1729年左右,在英国逗留了两年。1730年,孟德斯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931年,孟德斯鸠回到法国。1746年,心被选为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1748年,发表了用20年时间写成的论法的精神)。1754年,把《波斯人信札》一书增加了11封信。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鸠病逝于巴黎,终年66岁。孟德斯鸠的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1721年)、《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年)、《论法的精神》(1748年)等。

26、不罪无辜——孔子修订的《尚书》有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27、说起启蒙运动,我相信你马上就会想到四个人: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而要说四个人中谁对今天的世界影响最大,没法评价,也没人有这个资格和能力。但我想如果搞个投票,孟德斯鸠应该是当仁不让,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他三权分立思想的基础上,诞生了美国。而在今天,如果我们要认识孟德斯鸠的思想,就必须审视他的集大成之作《论法的精神》。欢迎收看大型娱乐节目回到2049第四季第46集《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思想浅析》。

28、《论法的精神》还为特定的社会活动的目的性提供了参考。国际法就是一例。至于孟德斯鸠在多大程度上真正指出了各国在和平时期应当尽可能地多创财富,在战争时期则应尽可能地少遭祸害,则是另外一码事。这些值得称道的提法虽然出自教条多于出自科学,但是不管怎样,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孟德斯鸠的社会学已经包括了使某个特定部门的法律符合人类活动的内在目的性的可能性。

29、在阅读像《论法的精神》这类人类思想的经典之前,略微了解其笔法是值得的,也是必要的。然而,这个判断会令现代读者感到奇怪,在尚未展卷阅读之前,如何谈论有关笔法的问题?

30、在宗教与刑法的关系问题上,孟德斯鸠认为对于宗教应避免使用刑罚,因为刑罚和宗教都具有使人畏惧的力量,用一种畏惧来代替另一种畏惧,容易使人们的心灵变得残酷起来。他主张要变更宗教信仰,最好是用诱导来代替刑罚,因为诱导比刑罚更有力量。

31、1748年,孟德斯鸠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

32、孟德斯鸠认为,罪与刑之间应有适当的比例,刑罚的轻重应当协调,对不同的犯罪,刑罚一定要有区别,也就是说防止大罪应该多于防止小罪,防止破坏社会的犯罪应该多于防止对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刑罚应当有性质之别和程度之分,按罪行性质和大小决定刑罚轻重。如果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规定,是根据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而不是依据立法者一时的意念的话,刑罚就不是人对人的暴行了,而是自由的胜利。他曾猛烈地抨击君士坦丁堡的长老院对犯叛变罪被判处鞭答刑而犯诬告罪被判处火刑的现象,指出这种罪刑比例不适当、轻重不协调的做法是“昢咄怪事”和“不可想象的事”。他认为,刑罚除了要依据犯罪性质和种类外,还要与罪行的大小及轻重相适用,“在我们的国家里,如果有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抢劫,另一个人既行劫又杀人的话,被处以同样的刑罚,必定是一个极其错误的判决。为了公共利益的安全,刑罚的轻重程度的区别是必须的,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他主张,在刑罚应有区别而没有区别的场合,就应当采取赦免制度,在获得赦免的条件和希望上有些区别,以表示区别对待。他说:“当刑罚没有任何区别时,就应该在获得放免的程度上有所区别。”因为赦免也是区别对待罪犯的方法,有着极强的调节作用,有利于教育罪犯,如果统治者能慎重地使用赦免制度,就能够产生良好的效果,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秩序。

33、勇于求知的人决不至于空闲无事,虽然我并不担负任何重要职务,却总是忙个不停。我以观察为生,白天所见、所闻、所注意的一切,到了晚上,一一记录下来,什么都引起我的兴趣,什么都使我惊讶。我和儿童一般,官能还很娇嫩,最细小的事物,也能给我大大的刺激。

34、思想的使命不就是守护个体的自由与尊严,以及捍卫良好社会的价值原则的么?

35、德国历史学家迈内克在《历史主义的形成》这一经典著作中写过一个章节评论孟德斯鸠。他认为孟德斯鸠的理论是介于标志十八世纪思想特征的理性的普遍性学说和十九世纪历史学派中盛行的强调特性的历史观之间的一种理论。

36、人们可以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清晰地看到当代社会学家也在试图寻找的好几种解释和可以理解的关系。这些可理解的关系应当成为法律制订者的指导,本身就是各种命令。例如,孟德斯鸠提出了一种理想的政体类型,因而他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提出教育法、税收法、贸易法、限制奢侈法等各种法律应当怎样制订才能使这种理想的制度得以全部实现。他认为立法者应当帮助一种制度使它得以维持,因而他科学地提出了这种种建议。

37、启蒙至今仍然是一项驱逐黑暗,散发光明的事业,多一分光明,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会为了个人的尊严和民族的前途,去捍卫自己作为人的权利,同时承担自己作为人的责任。而启蒙的首要任务就是唤醒人的这种自由意志,不仅仅是自由意志,而且是成熟的自由意志。这不仅仅是一项属于18世纪的任务。

38、敏锐的读者们从中看到了孟德斯鸠写作风格的变化,注意到他似乎在刻意隐藏某些重要观点。例如,在对基督教的态度方面,《波斯人信札》中的讨论大胆而直接,但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却处处沉默寡言。他用曲折的文笔来论述基督教的天意论的历史观,一方面似乎称颂天意,另一方面又似乎赞同帕斯卡尔关于基督教事实上是病态的主张。而在《波斯人信札》中并没有这样的手法,文学在那里是武器,形象地描绘了专制政体的丑态、大胆嘲讽尘世的政治机构和教会权威,语言犀利而直接,得罪了不少权威机构和人士,差点使孟德斯鸠进入法兰西学士院泡汤——竞争对手为了打败他,从《波斯人信札》中找到了许多对他不利的证据。

39、这一评论认为,孟德斯鸠以某种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部纯社会学的杰作——我要说这是一部分析社会学的杰作。这一杰作在各种因素之间建立了各种联系,既不试图在哲学上把这种种因素加以综合,也不主张确定什么决定性的因素或找出各个社会的深刻渊源。

40、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孟德斯鸠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41、换句话说,孟德斯鸠政治哲学的基本点是自由主义:政治秩序的目的是通过各派力量的均势确保政权温和。力量均势指的是法国君主政体下平民、贵族和国王之间的力量均势;英国君主政体下平民和特权阶层之间的力量均势;罗马共和政体下平民阶层和贵族阶级之间的力量均势。这些不同的例子都说明庞杂的、等级森严的社会这一个基本概念。在这种社会里,政权的温和需要各派力量保持均势。

42、思想上: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促进人们思想的解放;

43、第二个原因就更为深刻了,那就是孟德斯鸠对现代社会从未作过研究。被人们视为社会学创始人的奥古斯特·孔德或马克思,他们的研究目的是找出现代社会(即主要是工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特征。孟德斯鸠不仅没有把反映现代社会作为目的,而且他使用的范畴在很大程度上是古典政治哲学范畴。最后,《论法的精神》一书着重论述的既不是经济,又不是社会,而是国家。

44、当然了,被不被禁这是题外话,我们再回到孟德斯鸠的思想之上。既然法要与客观事实相适应,遵从事物本身的性质,那么在各种现实元素中,哪一种又处于首要地位呢?

45、总体上来说,启蒙运动相信人生的目标是此世的幸福。这个目标可以由人自己通过科学而达到(知识就是力量),要克服这些障碍,我们需要的是启蒙(而不是革命)。通过更多的启蒙,人将自动地更有道德。因此通过启蒙,世界将往前进步。相信个人是有能力为获得有用结果而对手段做出合理选择的。

46、布封与孟德斯鸠同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但两者有关写作方式的论述却有根本差异。布丰在讨论风格时,多讨论行文技巧,而对如何选择题材、选择何种题材,却讲得极少,他所说的风格只是创作者将事实贯穿在一起的技巧,而与真理和高尚的趣味不相干,他从创作大师那里看到的不是题材的伟大,而是“许多色彩、许多波澜、许多幻象”。而对孟德斯鸠来说,写作的关键不在于创作者如何渲染和放大对象,也不在于创作者如何用瑰丽的语言体现自己的人格,尽管兴趣完全是个体的选择,但并不表明个体完全凭借自己的意愿创作。在谈到《论法的精神》的成书经历时,孟德斯鸠说过如下的话:“我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我曾无数次扔掉草稿,让它随风飘去……一旦我发现我的原则,我所追寻的一切便一股脑儿向我涌来。在二十年间,我眼看着我的这部著作萌生、成长、成熟和完成。

47、至于对外权,洛克认为,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对外权与执行权总是联合在一起,很难分开同时由不同的人所掌握,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公共的力量处在不同的支配之下,迟早会导致纷乱和灾祸。可见,洛克的执行权与对外权,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广义上的行政权。所以事实上,洛克主要区分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且将行政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

48、因为就在孟德斯鸠出生的前一年,公元1688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而在孟德斯鸠出生后整整100年,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同时法国爆发了大革命。处于两个历史大事件中间的孟德斯鸠,可谓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49、孟德斯鸠与伏尔泰相识,他大伏尔泰5岁。据说也认识卢梭,赞赏达朗贝尔,与爱尔维修是好友,狄德罗也欣赏孟德斯鸠。

50、为了搞清楚这一点,不妨先看看《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的写作手法,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可见一斑。据说,《罗马盛衰原因论》每一章中都武断地选择权威,亦步亦趋,从不质疑,孟德斯鸠很少考察作者因循的资料是否可靠,有时甚至夸大其词,并且丝毫不在于那个时代所取得的考古学成就。不仅在历史的真实性上有问题,写法上也十分离奇,至少不按逻辑和条理来书写,时人或攻击它含糊其辞,有时自相矛盾,或攻击它是文学真正的堕落。启蒙哲人伏尔泰的评论尤其尖锐,说它不过“是一本以怪异的风格写成的就事论事的‘资料堆砌’”。然而,一个公认的事实是,《罗马盛衰原因论》在文学上别具一格,以至于有人说,在孟德斯鸠的作品中,“没有一本著作达到了如此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语言朴实而又简洁;偶尔采用的比喻、突入起来的对偶,字字珠玑的格言,更是引人入胜”。

51、法国大革命100年前,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波尔多(和蒙田算是老乡)一个庄园,家庭为世袭贵族,父亲是个军官。

52、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译有《实践理性批判通释》、《疏证》《费希特、康德论权利、自由与法律》《女人、阉奴与政制》等书。

53、贺来丨马克思哲学的“类”概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54、 6  他还主张兴办工业和商业,反对横征暴敛。他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他竭力反对奴隶制

55、从英国回来之后,他的明确目标就是要让自己的祖国和整个欧洲都以英国为榜样发展自己。

56、在洛克的思想中,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这三者并不是平等的,其中的执行权和对外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洛克认为,法律是不需要经常制定的,所以立法机关没有必要经常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如果享有立法权和执行权的是同一批人的话,那么立法和执行就无法做到公平、公正,这很好理解,如果我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那在立法的时候,我肯定是怎么方便自己怎么来,同样的,执行上出现了问题,我再立个法使法符合我的执行就行了,这样一来,无疑就会损害社会其他成员的权利,这就显然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57、也和历史上的很多大神一样,年轻时的孟德斯鸠那知识都学杂了。早年时期,作为贵族子弟的孟德斯鸠自然在一所教会学校读书,教会学校教的当然是神学、历史和哲学方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这为孟德斯鸠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过,也正是在这段时期,孟德斯鸠了解到了笛卡尔,于是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自然科学。要说同时代,自然科学谁玩儿得孟德斯鸠发现英国有个老头很牛逼,于是就把他奉为自己的偶像,这老头就是牛顿。从20岁开始,孟德斯鸠开始频繁地参加巴黎学术界的一些高端沙龙,沙龙中的思想都比较先进,都想搞一个大新闻改变世界,孟德斯鸠也深受影响,于是最终,他还是转向了人文科学。

58、在专制国家中,是非显得不重要,人们就像一群猴子,只服从其中那个力气大的。人文知识分子的精神是受压抑的,因为专制与启蒙势不两立,专制者需要的是听话的奴才,而不是个性独立的思想者。

59、而君主政体是指由一个人,依照固定的法律执政的政体。这些固定的法律在保护了贵族等阶层的自由和特权的同时,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贵族要依附于国王,同时,国王也要依靠贵族,国王是无法随意剥夺贵族权利的。可见,我国历史上的皇权政治并不是君主政体,因为与孟德斯鸠所说的君主制不同的是,我国古代并不真正存在贵族这一中间阶层。

60、孟德斯鸠认为,刑罚应当具有教育意义,而不应当仅为了报复或惩罚而惩罚,刑罚的目的在于恢复秩序,即“惩罚犯罪应以恢复秩序为目的。”他说:“一个有良知的立法者热衷预防犯罪应甚于惩罚犯罪,注重激励良好的社会风范应多于施用刑罚。”从而否定报复刑。刑罚的教育意义主要在于刑罚不能违反一个国家通行的道德风俗,不能破坏人民的廉耻标准。惩罚犯罪应当以恢复秩序为目的,如果刑罚破坏了道德风俗,就等于间接地破坏了秩序。孟德斯鸠还认为,刑罚应当以必要为原则,一切不是由于必要而施用的刑罚都是暴虐的。

61、哲学是最讲理性的,哲学就是批判的方式关怀现实和解放思想的。

62、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与气候的关系。前面我们说过,年轻时的孟德斯鸠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这哥们经过研究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孟德斯鸠说,气候和温度,会对人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情感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说北方地区寒冷,所以北方人强壮,善于狩猎、跋涉、作战、饮酒,恶习少而美德多,真诚和坦率;而南方地区炎热,南方人就纤弱且敏感,情欲强烈,以至于罪恶丛生,人人都竭尽全力攫取他人的好处,用以为情欲加薪添火。除了南北之外,还有介于南北之间的温暖地区,这些地方的气候冷热不均,经常变化,所以人的风尚不定、恶习无常、美德也无常。

63、敬请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转告周知,感谢您的支持和厚爱。

64、人类从自己加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中解脱出来,从因“懒惰和怯懦”而服从于宗教或政治权威的“条规戒律”的状态中解脱出来。

65、《论法的精神》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这本书提出了“三权分立”说,奠定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一本当代青年不可不读的经典名著。

66、孟德斯鸠对中国文化进行了考察,认为它是世界上并存的许多民族文化之反对西欧基督教垄断全部“德行”和“真理”的观点。孟德斯鸠此举的根本目的是

67、孟德斯鸠指出,在一人主政的政体下,贸易通常建立在奢华之上,此时的贸易是为了满足一人的奢华要求,为一人的荒诞而服务。而在多人执政的政体之下,贸易通常建立在节俭的基础之上,此时的贸易是满足人的基本的日常需求。所以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要求“君主一律不得经商”。不仅是君主,贵族经商也有违贸易精神。一方面君主和贵族经商,容易走向奢侈性的贸易,另一方面也破坏商业的平等精神。唯有节俭性的自由贸易,才能培养一种恰如其分的贸易精神,有助于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而这也正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所以说,微小的工作其实并不微小。

68、孟德斯鸠认为,人民如果有品德,性格正直,那么统治者只需向人民指明正确的方向加以引导、劝告就够了,而不需要命令,因此人民有品德便可以简化刑罚。因为刑罚的繁简与人民距离自由的远近成正比。在专制国家里,人们的境遇异常悲惨,以至于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更甚于对生活的珍惜,人们的生命无保障,统治者极端残酷,所以刑罚少而残酷,刑罚只要剥夺生命就够了。在共和制国家里,人们害怕丧失其生活甚于畏惧死亡,所以刑罚多而轻,刑罚只要剩夺他们的生活就足够了。

69、孟德斯鸠提出了许多关于刑法的理论,如反对酷刑,主张量刑适度,刑罚应富有教化意义,舆论威慑可以作为阻止犯罪的工具之,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的刑法思想与其他启蒙思想家的刑法思想一样,都具有历史进步性。对于资产阶级国家制度和法律的建立及其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他的刑法思想是其三权分立学说的延伸,因而丰富且具体,对后世的刑法理论具有深远影响。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孟德斯鸠的刑法思想只是他要求对当时所处的社会进行改良的一种理想。归根结底,在孟德斯鸠看来,自然法所调整的社会才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因为自然法单纯渊源于人的生命本质,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其他诸如刑法之类的人为法都是基于出现了战争状态的产物,是自然法面对社会现实作出的一种妥协。所以,孟德斯鸠总结道:“总而言之,历史已充分地让我们懂得了刑罚除了破坏是不会产生什么好作用的。”这表现了孟德斯鸠基于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对封建专制刑法的不满和否定,但作为对刑法整体的历史评价,则不免失于片面,不够妥当。

70、面对这样的情况,深感自己重任在肩的孟德斯鸠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在1721年,32岁的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书信体小说《波斯人信札》,这本书借两个在巴黎游历的波斯人之口,批评路易十四的专制统治。由于在书中,孟德斯鸠疯狂影射巴黎政界各色人物,所以检举控告如雪片般纷至沓来,但孟德斯鸠也因此获得巨大的声誉。于是在1728年,孟德斯鸠当选法兰西科学院院士。

71、孟德斯鸠强调重视证据、禁止拷问。他说:“单凭一个证人就可以把人处死的法律,对自由的危害是极大的。理性上要求两个证人,因为一个证人证明犯罪,被告加以否认,于是就产生了分歧,因而需要一个第三者出来。”他认为,拷问在性质上并不是必要的,也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拷问可能适合专制国家,但来自理性的呼声要求禁止拷问。

72、39岁时,因为文学名望而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73、我是一个好市民,因为我一向对我的国家感到满意。我赞赏自己的命运,从未为它感到羞愧,从不羡慕别人的幸运。

74、但是,孟德斯鸠尽管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却仍不失为是一种未被超越、尚未过时的思想方法的代表。不管社会结构如何,在一个时期里,人们都有可能运用孟德斯鸠的思想方法,分析某个社会特有的庞杂形式,并通过各派力量的均势谋求确保温和与自由。

75、1983年,法国政府以孟德斯鸠和《论法的精神》为图案发行的200法郎纸币 

76、很少有人像19世纪的法国自由主义者那样对自由的概念进行如此激烈的探讨。自由意味着什么?如何维护自由?哪一种制度框架对自由最为有利?有宪法作为保障就足够了吗?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反抗压迫的过程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很多思想家如本杰明.康斯坦特、斯塔尔夫人和亚历克西斯.托克维尔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思考与探讨,直至今日,人们仍在阅读和评论他们的作品。除了以上家喻户晓的学者之外,还有无数名气略逊但才思不差的博学之士也加入了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他们之间的对话给我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关于自由权及其先决条件的资料,影响范围远超法国。

77、我们把法国的几个思想家单独称为启蒙思想家,是因为他们有着明确的反封建专制诉求,而且他们都有着出众的文笔,影响力大,这些思想家对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是有着直接影响。

78、真理不在任何人手里,人只有敢于使用自己的理性才是摆脱愚昧的开始。

79、作为社会学家,孟德斯鸠力图把两种缺一不可,但又很难结合的思想糅合在一起。一方面他隐晦地指出部分的解释是无限众多的,指出对一个集团应当予以解释的方面是多么的多,与集体生活诸方面有关的决定因素是多么的庞杂。另一方面他也想方设法避免把各种局部的关系并立起来,力图抓住某种构成历史协调一致性的东西。他认为已经多少有点清楚地在民众精神这一概念中找到了与部分解释的无限多样性并不矛盾的统一的原则。民众精神是通过政体原则与政治理论联系在一起的。

80、 1   关于政治分类的学说,他将政治体制划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认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分别是品德、荣誉和恐惧。尽管这一结论并不完备,但是他的许多精辟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论断以及运用绝妙笔法鞭笞专制政体和封建主义罪恶,他的无畏和机敏无疑起到了使人振聋发聩、警醒社会和民众的积极作用。

81、关于孟德斯鸠的思想,我就简单分享点他的《波斯人信札》和《论法的精神》的内容。

82、我在年轻的时候,曾经接触过一些妇女,她们使我相当幸福,因为我相信她们爱我,而一旦我不相信这样的爱,我就断然中断它。对我来说,读书是对抗生活乏味的灵丹妙药,只要1小时的阅读,任何悲伤都离我而去。

83、孟德斯鸠借郁斯贝克之口说路易十四的封建专制:

84、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于巴黎。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85、如果某件事对我是有利的,而对我的家庭是有害的,我就在精神中排除它;如果事情只利于我的家庭,而不利于法国,我就设法忘记它;如果事情只利于我的国家而不利于欧洲,或者有利于欧洲而不利于人类,我就视它为犯罪。我更喜欢做一个人而不是神。

86、六点,在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中是省略号……,她象征着无限和绝对; 

87、孟德斯鸠认为,在宽和政体下,爱国、知耻、畏惧责难,都是约束的力量,能够防止许多犯罪。犯罪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对恶劣行为最大的惩罚就是被认定为有罪。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犯罪;注意激励良好的风俗,多于施用刑罚。孟德斯鸠根据犯罪性质,将犯罪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危害宗教的犯罪,就是直接侵犯宗教的犯罪,这是单纯的亵渎神灵的犯罪。对于实施该种犯罪行为的罪犯,应该剥夺宗教所给予他的一切利益,如驱逐出庙宇;暂时或永久禁止与教徒来往;避开罪犯,不和他们见面,唾弃、僧厌、祖咒他们等。而那些“为上帝复仇”的做法,如对渎神者判处剥皮刑和火刑的做法是不错误的。但是,秘密地亵渎神明则不是犯罪行为,不需要司法的介入。如果以“为上帝复仇”的思想指导司法,必然造成刑罚的冤滥。第二种是违反风俗的犯罪,这主要是指破坏公共有关男女道德的禁例或者个人的贞操方面的犯罪。对于实施该种犯罪行为的罪犯,应该剥夺犯罪人享受社会所给予遵守纯洁风俗的人们的好处,科以罚金,给以羞,强迫他藏匿,公开剥夺他的公权,驱逐他出城或使他与社会隔绝,以及一切足以消除两性间的鲁莽行为的属于轻罪裁判的刑罚等。孟德斯鸠认为,这种犯罪人存心作恶者少,而出于忘乎所以或不自尊、自重者较多。第三种是危害公民安宁的犯罪,这主要是指单纯的违警事件行为。对实施该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可以处以监禁、放逐、矫正惩戒及其他有利于公民的安宁和使犯罪分子回归社会的刑罚。第四种是危害公民安全的犯罪,对这一类犯罪的惩罚就是真正的所谓刑罚,是一种报复刑,即社会对于一个剥夺或企图剥夺他人安全的公民,拒绝给予安全。之所以要采取这样的惩罚,主要是根据该种犯罪行为的性质,从理性和善恶本源引申出来的,这样有利于保证公民的自由。

88、孟德斯鸠认为,宽和的政体适宜于基督教的存在,而专制政体则适宜于伊斯兰教的存在。不过,基督教内部也发生了分裂,那就是分为天主教和新教,北方民族皈依了新教,而南方民族依然信奉天主教。这是因为,北方民族具备独立和自由的精神,而南方民族则不具备这种精神;再者,领袖地位不突出的宗教,比较适合因气候条件而养成的独立精神,而对于领袖地位突出的宗教来说,独立精神就不那么合适了。可见在这里,孟德斯鸠再次用气候因素,来解释宗教在欧陆的地理分布及其与政体的关系。

89、贸易有什么用?自然可以获取利益,不过孟德斯鸠认为,贸易的作用不止于此,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促进和平和宽容。孟德斯鸠指出,贸易的自然效应就是趋向和平,因为只有和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商人安全地从事贸易,而且通过贸易获取的利益,要远远大于战争与掠夺。无独有偶,比孟德斯鸠小35岁的超级宅男康德,在他的著作《永久和平论》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康德认为,贸易是抑制战争的重要手段。

90、最后是专制政体,这就很特殊了,孟德斯鸠认为,在专制政体中,美德根本不需要,朕就是美德本身。荣誉则是危险的,吃了我的早晚都得给我吐出来。节制更是不存在,专制政体需要的原则是“畏惧”,如果专制君主不高高地扬起鞭子,使所有人颤栗,那么它很快就被会推翻,“专制政体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

91、书一出版就成为畅销书。这点和休谟的《人性论》出版后的待遇大不一样。

92、这种游历,让他也认真观察了解了各地的风俗。

93、这里插一句,我知道各位老板听节目看节目,其实都是消遣,没人把这玩意儿当真,但是刚才两段孟德斯鸠关于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的原则的论述,我觉得确实值得细细品味,或许它能解答我们很多的疑问,让人茅塞顿开,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94、书信就在郁斯贝克与妻子们,还有阉奴总管间进行,郁斯贝克也是通过书信完成对自己后宫的“远程管理”。

95、《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红旗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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