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准则【文案100句】

2022-12-05 10:21:00

一、廉洁自律准则

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3、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4、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5、翻开中华文明史,廉洁遍布汗青:孔子笃信:“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孟子箴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周敦颐语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郑燮坚信“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李世民豪言“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悠悠五千文明史,脉脉无限廉洁事,中华的历史是一部充满廉洁的历史!

6、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7、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四个坚持:

10、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11、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清正廉洁、服务于民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从政道德的原则和底线。

12、人民微博@鄂伦春旗发布

13、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14、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成立于1921年7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5、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6、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7、在任职期间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严格约束分管部门干部,调动本部门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保持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用突出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

18、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19、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0、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二、廉洁自律准则

1、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2、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废止。

3、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5、同时,根据社会发展与形势变化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员行为与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与保障,据此加大了党内监督的力度,完善了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准则》与《条例》的出台,开创了制度治党的新局面,也为每一位党员干部提供了言行的具体要求及其对照标准。

6、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7、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8、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9、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10、第二章 责任内容

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12、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13、对廉政建设及防腐的积极推动作用。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4、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是我党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员干部的工作成效。

15、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6、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17、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18、资料参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

19、 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三、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1、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是要求处理好“俭与奢”的关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对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奢侈浪费不仅浪费钱财,更重要的是销蚀奋斗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同样是一种腐败行为,同样能导致人亡政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广大党员在新时代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

4、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5、来看看孔繁森同志是怎么做的:他先后3次援藏,从来不为自己搞特殊,生活非常简朴,到基层调研,饿了吃干粮,渴了喝雪水。他把工资中相当一大部分,用于帮助有困难的群众。遭遇车祸牺牲后,人们发现他身上只有8元6角现金和几天前撰写的关于发展地区经济12条建议,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动的落了泪。

6、传播有深度、有思想、有温度的本土新闻。

7、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8、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9、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0、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1、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12、(2010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

13、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14、“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等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

15、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16、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17、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8、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要做思想境界中的高人,自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群众学习,向贤人学习,做一个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好干部。

19、《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2010年《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四、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必须

1、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2、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4、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6、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7、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8、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9、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10、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1、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原来,“老九门”就在咱们身边!

13、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4、写个人廉政鉴定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是否认真学习有关廉政方面的法规政策,掌握精神实质。

15、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16、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7、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8、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9、纪律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简称,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这个《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0、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廉洁自律准则坚持

1、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2、 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3、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三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以案说法)查处一人牵出一串儿,4名村官贪污粮补被判刑

6、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7、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8、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9、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1、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12、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13、尽管准则指向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其内涵具有信念、信仰层面的内化性,但是,其行为指向还是具象化的,也就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

14、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些警世名言,今天对我们依然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近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15、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16、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17、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18、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19、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20、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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