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体系(21句文案短句)
黑格尔哲学体系
1、现象是扬弃了内在的本质,把本质表现于外,而本质在现象之中。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就是现实。现实因为具备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也叫绝对,是缺乏能动性的实体。他还在现实本身中讨论可能性、偶然性和必然性,在绝对的关系中讨论了实体与偶然性、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他认为,本质论的范畴属于必然性的王国,在最后一个范畴的相互作用中,一方既是作用又是反作用,既是对方又是自身。
2、正如所有伟大思想家都会被误读和曲解一样,黑格尔的自由思想也受到曲解和不公正的批判。尤其在20世纪,专制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都各取所需地攻击或利用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有些说法,如说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专制的辩护状,甚至是法西斯主义的先导,已经得到澄清*。还有很多说法仍在流行,以下选取三个予以辨证。
3、在主观性阶段,黑格尔对形式逻辑进行了全盘改造,阐述了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论。真实的概念是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具体概念是一般和个体的统一。概念自身因为是具体的,因而是能动的,概念通过判断和推理把潜在于自身的三个环节——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的区别和统一都实现出来,概念于是从主观性阶段发展到客观性阶段。客观性概念是客体,经历了从机械性到化学性,再到两者统一的目的性的发展,而合目的、活动的客体是理念即真理。
4、在大学时期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开始研究政治和宗教,并对现实进行批判。
5、这些早期神学著作是启蒙理性反叛宗教神学精神统治的一部分,通过这种批判,使得一种现代人的自由信仰变得可能,并具有了理性与道德的基础。信仰与理性、神学与政治这是现代性,从而也是整个西方文化的核心问题,黑格尔早期神学思想为现代性注入了新的精神活力,使现代真正成为“现代”。在这方面,黑格尔比其他哲学家更有优势和特点的就是他花了很大气力去研究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市场、危机与希望有较深的理解与把握,同时代的其他哲学家很难望其项背,后来卡尔·马克思在黑格尔被打成死狗的情况下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不是没有原因的。在德国古典哲学家中既没有人在经济学的知识方面,也没有人在罗马法的知识和宗教史的知识方面超过黑格尔。经济、法律和宗教的研究,使得黑格尔的哲学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
6、对于启蒙学者尊重的孔子及其学说,黑格尔投以鄙薄的态度。他说:“孔子的教训在莱布尼兹的时代曾轰动一时”,但实际上,在孔子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孔子所讲的只是道德常识,“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儒家经典《论语》也没有多大价值。从内容上看,孔子要求臣对君、子对父以及兄弟之间尽义务,“这种义务的实际只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不是主观的自由”。从表达形式上看,《论语》充满警句箴言,反复申述,“毫无出色之点”。黑格尔甚至说:“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假使他的书从来不曾有过翻译,那倒是更好的事。”
7、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理念”最易遭批评。首先要理解,“绝对”的意思是“最高”或“最终”,但“绝对”只是某一领域的最终和最高,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领域的“绝对”,因为精神的发展没有止境。《精神现象学》最终达到的“绝对知识”是经验意识的最高知识,而《逻辑学》最终达到的“绝对理念”是诸多逻辑范畴的最高范畴。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事实上在绝对里主观与客观不仅是同一的,而又是有区别的。”*这就是说,逻辑上主客观绝对统不等于事实上主客观绝对统一。正因为绝对理念含有主观和客观的事实差别,“绝对理念”才会把自己“对象化”,首先异化为自然界的对象,在克服其中的主客观矛盾后又返回精神自身,相继对象化为主观精神的意识、客观精神的制度和绝对精神的思想。“绝对精神”最后阶段的哲学只能写到黑格尔自己的哲学,但黑格尔从来没有说过哲学的发展终结于自己的体系。他在去世前一周还在修改19年前写的《逻辑学》。他在第二版序言中写道,他完全意识到研究对象本身及其阐述之困难,也完全意识到第一版的缺点,他要弥补这些缺点,但这一次修改是不够的,如果有时间,要作七十七遍修改才好*。如果要说黑格尔哲学有绝对性的话,那应理解为:他认识的辩证法的无限运动与他做哲学的包容精神是知行合他为如何建构哲学体系树立了一个典范。
8、精神是在时间里外化了的精神。他外在于历史中的精神分为伦理、教化和道德三阶段。
9、(14)Theunissen,M.,1980,SeinundSchein:DiekritischeFunktionderHegelschenLogik,SuhrkampVerlag.(黑格尔哲学体系)。
10、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是他把自己的理想变为体系的一个转折点。1801年黑格尔写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一文,参加当时的哲学争论。这是黑格尔发表的第一篇哲学论文。
11、它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居于整个近代哲学的高峰。
12、人对神的观念同人对自己的观念相应,这是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黑格尔在柏林作了6次关于哲学史的讲演。他把哲学史和哲学统一起来,哲学史在他看来是在时间中发展的哲学,而哲学是在逻辑体系中的哲学史。
13、法哲学是德国古典社会政治哲学的主要形式。法权理念的现实化就是自由意志。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是法。《法哲学原理》把法权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一种法权,反映在不同的阶段实现人的自由意志,而且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加具体和真实。抽象法阶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道德阶段发展为主观的自由,伦理阶段是前两个阶段的统意志自由达到充分具体的实现。
14、近代经验科学与作为逻辑学的思辨哲学之间有双向互动关系:一方面,经验科学为哲学思辨提供了无比丰富的材料,“哲学的发展实归功于经验科学”;另一方面,思辨哲学“赋予科学内容以最主要的成分:思维的自由(思维的先天因素)”,“又能赋予科学以必然性的保证”*。
15、但根据总是某物的根据,所以根据作为本质总是要把自已表现为“现象”。于是本质论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它要探讨的就是本质所表现出来的现象。“根据”一旦表现为现象就进入了“实存”(Existenz,来自于拉丁文exsisto,即“产生”),因为凡现象中的事物都被看作是有根据的或从另一现象“产生出来”的,即此现象是彼现象的根据,彼现象又复是另一现象的根据。一个现象的本质就不再是隐藏在它背后的东西(如康德的“自在之物”),而是另一个现象,对本质的追寻就变成了在现象世界中对现象的不断的追寻。这种追寻所指向的目标是“物”,但到手的都是物所由以构成的“属性”,即一些飘忽不定的“质料”,它们之所以构成一个特定的物是由于被赋予了某种“形式”。质料和形式的这种关系看起来似乎是外在的,然而在实存的动态关系中来考察,形式不过是现象事物的自相联系,因而它就是能动的“内容”,所以“内容无非是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无非是内容之转化为形式”不可能有无内容的形式和无形式的内容。由此所派生出来的各种“关系”如“全体和部分”“力和力的表现”“内和外”也都是一些相互转化的范畴,它们使现象界具有了“规律”,而规律无非是现象界的“本质的关系”。在这种本质关系中,现象就成为了“现实”。这就进人了本质论的第三个阶段。
16、“理念”的三个环节是“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生命从目的性而来。它是第一个符合概念的客体,是灵魂与肉体的直接统一;但在死亡中灵与肉开始显出分裂,死亡所涉及的不是灵魂,而是肉体,灵魂则超越个体的死亡而使生命成为了普遍的“类”。生命的理念通过类而上升到了认识的理念,这就是在有限个体的无限延续中去追求的“真理”的理念。认识的前提是主体和客体、人和自然的二分,真理的认识就是要达到二者的统一。它最初是被动地分析现有的客体,然后是能动地综合那分析的结果,但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认识主体把自己分化为客体又回复到自身的过程,认识客体不过是认识主体用来把握自身的手段,客体不过是另一个主体,或是主体的外化,于是主体就能动地支配了客体而上升为实践主体,成为了“意志”的理念,它要使主体和客体达到现实的统一即“善”的理念。善的理念不仅是用认识主体去吞并认识客体,而且是使这种吞并了客体的主体成为真正的客体,但这是一个主体通过实践向绝对客体无限接近的过程。而主体在这个实践中也无限接近于成为绝对主体,这时返回到认识立场,这一无限的实践过程就被理解成了作为绝对客体的绝对主体自我认识的过程。这个自我认识的绝对主体一客体就是“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整个逻辑学体系的内在灵魂,即它的“方法”不过不是外加于对象上的方法,而是客观对象本身(即“概念”本身)的运动方式。同时也是我们认识“绝对”或“绝对”自己认识自己的方式。
17、(3)人的欲望是指向另一个存在的欲望,它是一种占有欲,以他人的承认为前提,因此自我意识与他人意识并存。
18、黑格尔的真理观常被指责为“武断”,“未经证明”,“缺乏确定性”,是“独断主义”,“排拒经验的检验”,是“绝对的、无所不包的,因而是封闭的体系”,等等。文本证据表明,黑格尔已经料到种种指责并预先准备好答辩。
19、虽然黑格尔和谢林一样认为,“绝对精神”是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以前早已永恒存在着的某种宇宙精神,但在谢林那里,它是一种盲目的精神力量,具有非理性的性质;而在黑格尔那里则是一种逻辑思维的精神,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的”宇宙精神。一切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现象都看作“绝对精神”的外部表现。
20、伦理实体阶段相当于希腊罗马社会。希腊城邦的伦理精神是家庭和城邦两个共体。希腊城邦伦理生活是悲剧的命运,只要有伦理行动,就有冲突,只要有冲突,就会有过错。黑格尔区分了两种过失:一种明知故犯的错误,一种无知的过失。在普遍过错和命运的支配下,希腊城邦解体,过渡到罗马法权状态。在罗马法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但这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个人变成了一个个互相隔绝的原子。但罗马皇帝是罗马法的例外,他是和所有个体对立的孤独的人,几乎与上帝等同。这既不合法也无实效,于是被否定。古代伦理实体分裂成两个世界:教化王国和信仰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