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93句文案短句)

2023-03-18 10:31:10

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

1、在《信札》第三封信中,伏尔泰把中国皇帝与孔子相提并论,一个是布道者,一个是只关心其人民幸福的国王,伏尔泰再次表达了强烈的情感:“我钦佩他们两人……我简直对他们着了迷”。第五封信谈中国的法律和风俗,伏尔泰印象中的中国政府。伏尔泰称中国政府由各级“法院”(就是我们所俗称的衙门)组成,以示公正,死邢要由“最高法院”(由皇帝亲自主持)三次核准才可实行:多么尊敬人的生命(人权)!多么公正的法律!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伏尔泰的中国印象:“这是世界上最公正,最人道的民族。”中国人在这样幸福的大家庭中已经生活了四千年!这不是共和国,因为自然大家庭必须有个父亲,“这些法律是建立在父权之上的,即建立在最神圣的自然法之上的。”公正不但化身为机构(中国法院或政府),而且化身为一个人(父亲或皇帝)。这个古老的东方乐园中尊崇的与其说是知识,不如说是道德,中国自然风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致使历史上曾两次征服中国的鞑靼人只能尊从中国人的法律。啊,伟大的长城,它没能防守住帝国,但永远不倒!所有这些都是摹仿者,它们摹仿孔夫子,孔夫子摹仿最古老的公正!

2、《壁画》(节选)/[匈牙利]萨博·玛格达著舒荪乐译 

3、就像畅销的哈佛训言那般,希望得到可复制的成功。

4、(6)摩莱里(生卒年不详)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

5、在伏尔泰关于中国风俗的评论中,着墨最多的当数“中国宗教”。“中国宗教”是一个模糊的说法,因为我们同时可以把它理解为中国的哲学和道德,它是中国风俗的灵魂。关于中国是否有宗教传统的问题,直到现在仍有争论,就像在法国关于伏尔泰的宗教观一直存在争论一样。现在“中国的宗教和伏尔泰的宗教”成为我们的议题,这是一个难题。伏尔泰在《论风俗》导论中认为,泛神论是非常古老的、普遍存在的,这种古代的“神学”把人与自然联系起来。在伏尔泰心目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哲学可以归结为中国宗教。只有从伏尔泰特定的宗教感出发解释他对哲学和道德的理解(中国和启蒙时代的哲学和道德)才符合伏尔泰的意向。在《论风俗》中,伏尔泰把中国哲学和道德归于中国宗教,我们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这里的“宗教”只是个托词,在它的掩盖下伏尔泰实现了一种宗教信念的改变(“改宗”)。伏尔泰的“改宗”是全面的,包括仪式,习惯用语,道德和真理的标准,行为方式等等。在以上的背景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改宗对伏尔泰意味着转向“中国的风俗”和启蒙的“宗教”(启蒙是一种“改宗”的效果和形式,后者的复杂性决定了前者的复杂性),他想从中国这个“样品”中“启蒙”,或者从中国寻找启蒙的依据。

6、“第六段说他的作文是战胜恐怖世界的武器。”小妖甲。

7、互联网将知识从“特权”变成平等的权利,让知识能够被获得、被共享。

8、与赞美中国文明与法律文化的态度不同,伏尔泰对亚洲其它国家的政治与法律文化则并未作更多的肯定,而是持有批评立场。在《风俗论》中,伏尔泰对亚洲的其它民族与国家的政治与法律文化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按照他的看法,尽管印度人可能是最早集合成为民族实体的民族之但是,印度文明与文化的宗教色彩异常浓厚,这对这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影响很大,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影响是决定性的。婆罗门僧侣统治着印度。“早期的婆罗门既然既是国王又当教长,他们的宗教只能建立在普遍理性的基础上。而在教长不与国王合一的国家则不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只由一家之长君父担任的教职便成为单独的职业,礼拜上帝变成了一个行业,而为了把持这一行业,往往便需要权术、诡诈和暴行”。(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34页。)印度妇女自焚的习俗,也许最能反映印度宗教性法律文化的基本特质。“人类有明智的法律,同时也总是有乖谬的风俗。例如女人在丈夫的遗体上自焚,表示贞洁和忠诚,这种习俗自远古以来便存在于印度。”(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31页。)伏尔泰明确认为,古代印度政治统治具有专制主义的特征,专制的权力主要集中在莫卧儿皇帝之手,但这种权力则是建立在武力之上的,只是在统率军队时才能维持。因之,“这种专制权力能毁灭一切,但最终要自行毁灭。”(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58—459页。)与法治不同,专制权力极不确定,也难以获得稳定的形式。“它不是政府的一种形式,而是颠覆任何政府的一种形式。它以个人的随心所欲为准绳,而不依靠能保证其存在的法律。当这个庞然大物不再能举起手臂时,他就跌倒在地。他的残骸又产生了几个小的暴君。只有在法治时期国家才能重新获得稳定的形式”。(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59页。)

9、作家们的怪癖无限多样,也许都是“作”出来的“神话”,旨在告诉世人作家天赋异禀,一般人学不来、做不到,只能心悦诚服。但无论何时,“反复”与“忍受反复”都是写作者的必修课,在反复中会修炼出什么怪癖,全无定法。(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

10、然而这句极大地迎合了大众情绪的话,在今天,被指出并不是人们以为的莎士比亚所说。

11、每每写到关于拖延症的话题,很多人喜欢用胡适自省的这个例子:你看吧,大师也拖延,管不住自己。(伏尔泰是哪国的作家)。

12、事实上,自“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在中文网络流行起,坚持“源自斯坦尼斯拉夫”者,就一直顽强地向认为“伏尔泰说过”者索要版权,互联网上不难找到他们抗争的印记。

13、中国的素材在伏尔泰笔下成为神话,因为当他抽取中国风俗的要素时,按自己心愿把它们加以重新组合、变形,使之成为一个神话,就像乌托邦这个词的原义,它指向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如果说伏尔泰曾把中国作为参照物,那他终于设计出一个不存在的或神话中的中国,凡是他对世俗中国不满之处,总是用想象代替现实,因为他也搞不清那些传教士的文本哪些为真。18世纪法国时兴东方主义,伏尔泰小说中的人物往往怀着寻找幸福王国的美好愿望周游世界,可是现实是荒谬的,世界他们总是失望,受挫,历尽磨难。只有中国没有让探险者失望,它不仅让巴比伦公主领略了异域风俗,而且使她感到幸福。这种印象当然可以追溯到最初的传教士关于中国的描述,它现在出现在伏尔泰的笔下。虽然伏尔泰不能到中国游历,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论风俗》去中国做精神旅游。他幸福地感受到了这个“可能中最美好的世界”。   

14、保尔·瓦雷里(Paul Valery,1830~1920),法国象征派诗人,法兰西学院院士。作有《旧诗稿》(1890~1900)、《年轻的命运女神》(1917)、《幻美集》(1922)等。

15、伏尔泰考察传统东方社会法律文化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即发现人类社会文明成长过程中的共同之处以及历史差异性。在他看来,与人性相连的事物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或相似的,而与风俗习惯相关的事物则是在不同社会与国度是有差异的。他指出:“一切与人性紧密相连的事物在世界各地都是相似的;而一切可能取决于习俗的事物则各不相同,如果相似,那是某种巧合。习俗的影响要比人性的影响更广泛,它涉及一切风尚,一切习惯,它使世界舞台呈现出多样性;而人性则在世界舞台上表现出一致性。它到处建立了为为数不多的基本原则:土地到处都一样,但是种植出来的果实不同”。(注:(法)伏尔泰:《风俗论—论各民族的精神与风俗以及自查理曼至路易十三的历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81页。)“宗教、迷信、好的或坏的法律,奇风异俗,都各不相同”。(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52页。)而人性和风俗的力量是巨大的,在人性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面前,法律是苍白的无能为力的。立法要反映一定社会的风俗习惯的自然要求,世俗的立法者不要伪称神明的启示或口授而颁行律法。那些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法则的自然法,是基于人的本性而形成的,是一切人间的政治性法律的基础。这种自然法体现了人类对正常秩序的向往,“它在暗暗地鼓舞着人类,防止人类的彻底毁灭。这是大自然的一种动力,它在不断地恢复它的力量;它是形成了各个国家的法典。因为有了它,人们才尊重法律和法官”。(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79页。)

16、卢梭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贫苦家庭,当过学徒、仆役、私人秘书、乐谱抄写员。一生颠沛流离,备历艰辛。

17、长久以来,古代中国的政府形式及其运作就引起了欧洲人的广泛兴趣,伏尔泰尤为赞赏。他心目中的理想政体形式乃是君主制(不是专制政体)。而儒家所宣扬的以“仁政德治”为特征的中国政制形式,与伏尔泰的“开明君主制”的理想政制模式恰恰相契合。(注: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40—143页。不过,有的学者认为,伏尔泰对道德与政治相结合的中国式的德治主义及家长式统治唱赞歌,这带有过于夸大的溢美之词。伏尔泰的这一政治理想,很快被法国启蒙思想的发展所淘汰。当代伏尔泰后来转向英国式的民主立宪制时,中国的家长式德治主义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学林出版社,1991年,第205页。)由此,他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帝国统治形式,不同意欧洲一些传教士以及孟德斯鸠关于中国专制制度的看法,指出:“旅行者们,尤其是传教士们,都认为到处看到的是专制制度。这些人从表面现象判断一切:看到一些人跪拜,便认为他们是奴隶,而接受人们跪拜的那个人必定是5亿人生命财产的绝对主宰,他一人的旨意便是法律。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这正是我们将要讨论的。这里我们只须指出:在帝国最早时代,便允许人们在皇宫中一张长桌上写下他们认为朝政中应受谴责之事,这个规定在公元前2世纪汉文帝时已经实行;在和平时期,官府的意见从来都具有法律的力量。这一重要事实推翻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对世界上这个最古老的国家提出的笼统含混的责难”。(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伏尔泰对古代中国的行政运行机制大加赞扬,认为比之印度、波斯和土耳其的政治统治形式,中国要幸运得多。在这里,“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被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六部属于帝国各官府之首;吏部掌管各省官吏;户部掌管财政;礼部掌管礼仪、科学和艺术;兵部掌管战事;刑部掌管刑狱;工部掌管公共工程。这些部处理事务的结果都呈报到一个最高机构。六部之下有44个常设在北京的下属机构,每个省每个城市的官员都有一个辅佐的衙门。”(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页。)因此,在伏尔泰看来,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中国这样的政治形式更好的政府,古代中国政府并非孟德斯鸠心目中那样的专制政府。“在这种行政制度下,皇帝要实行专断是不可能的。一般法令出自皇帝,但是,由于有那样的政府机构,皇帝不向精通法律的、选举出来的有识之士咨询是什么也做不成的。人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像敬拜神明一样下跪,对他稍有不敬就要冒犯天颜之罪受到惩处,所有这些,当然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独裁政府是这样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能犯法律。所以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越多,行政系统也越不能专断。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0—461页。劳伦斯·克拉德认为,伏尔泰称赞了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区分了专制主义与暴政,强调尽管在中国也可以找到暴政的例子,但是“在这幸福的国度里”,这种现象是极少发生的。参见《西欧著作中的东方社会史》,译载于《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第103页。)在伏尔泰的心目中,中国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国度,那里的皇帝应该是“首席哲学家”,他所颁布的诏令,充满着伦理的教诲和教义;中国的皇帝也是“首席大祭司”和“第一位耕农”。由此,伏尔泰甚至肯定一些欧洲传教士关于雍正皇帝的看法,对这位皇帝褒扬有加,指出:“这位皇帝是历代帝王中最贤明、最宽厚的一个。他一贯关心减轻穷人的疾苦,让他们劳动,他严格地遵守法律,抑制僧侣们的野心和诡计,保护国家的和平和富裕,奖励一切有益的技艺,特别是土地的耕作。在他的治下,所有的公共建筑、交通要道和联结这个大帝国各河流的运河都得到了维修,工程宏伟而又省钱。在这方面,只有古罗马人才比得上”。(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6页。按照安田朴的分析,伏尔泰之所以称赞雍正是最为贤明的皇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颁布了将基督教传教士们拒于中国国门之外的敕令。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46—753页。)在伏尔泰的笔下,古代中国政府兴建公共设施之举,是与其家长制统治和施政理念密切相关的。“正因为全国一家是根本大法,所以在中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把维护公共利益视为首要责任。因之皇帝和政府始终极其关心修桥铺路,开凿运河,便利农耕和手工制作。”(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

18、此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所衍生的近似句式,以越来越高的频次,出现在各种体例、各种传播介质的文章中。2015年之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更是呈漫卷中文互联网的态势。这句话或被用来声讨网络暴力对普通个体的伤害,或被用来评判干部腐化过程中身边人的责任,或被用来检视重大事故中每一个细节的失误……

19、阿尔封斯·德·拉马丁,全名阿尔封斯·德·拉马丁(1790-1869)法国十九世纪第—位浪漫派抒情诗人。

20、“据说,这篇世界一流语言大师雨果先生的演讲很难看懂,”最近几天老是嗓子疼,说起话来像有砂纸在挫刮我的喉咙,我尽可能把音量放到最低,“据说,有很多深奥的语段。前几届的小妖们都说很难,你们敢读一读试试吗?”

21、哈哈,我狠得有些过分的表扬让小妖们合不拢嘴,找不着北。家小妖黑脸膛上一贯的满不在乎一扫而空,浮上了难得一见的羞赧。

22、比如靳东“跌下神坛”,就是因为一篇抄错了的诗。

23、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24、孟德斯鸠一般指查理·路易·孟德斯鸠,他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25、还有在微博中引用梵高的“名言”——“在这个薄情的世界上深情地活着”。

26、卢梭一般指让-雅克·卢梭,他是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

27、许多作家都喜欢规定每天写的字数。杰克·伦敦每天写一千字,写够就停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每天写三千字。英国作家特罗洛普最有趣,他规定自己每15分钟写250字,写完可继续或小休片刻再写。

28、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

29、“平等,博爱,善意,权利。第十二段后半部分写了!”小妖丁教育我说。

30、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被认为是泰戈尔最美的情诗之一。

31、因此,通过中华帝国这个范例,魁奈进一步确证了国家统治、政府管理与法律运作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体现“自然秩序”要求的内在必要性。他指出:“确立自然秩序的那些规律是永恒的和颠扑不破的,统治中的混乱现象只是由于这些永恒的规律遭到破坏的结果,这不是很清楚的吗?中华帝国不是由于遵守自然规律而得以年代绵长、疆土辽阔、繁荣不息吗?那些靠人的意志来统治并不得不靠武器征服人的民族,难道不会被人数众多的中华民族完全有根据地看作野蛮民族吗?这个服从自然秩序的疆土辽阔的帝国,不就是一个稳定而持久不变的政府的范例吗?它证明,有时某些政府的不持久没有别的理由,没有别的原因,只是由于人们本身的反复无常。然而难道不能说,中国政府所以能保持这种幸运的和经久的不变(uniformifie),只是由于这个帝国比别的一些国家较少遭到邻国的侵袭吗?但是它不是也曾经被占领过吗?难道它的辽阔的土地不曾遭到分裂和形成几个国家吗?由此可见,它的政府所以能维持很长的时间,并不是由于局部的情况,而是本质上的稳固的秩序”。(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20页。)尽管魁奈并不认为中国的政制并非完美无缺,但在他的心目中却始终坚信,较之欧洲以及其它国度,中国的政治统治与法律机理更接近于一种理想的政制模式。所以,魁奈向欧洲的统治者特别是法国国王提出忠告,建议他们学习中国的治理方式,强调“一个巩固的、繁荣的政府应当按照中华帝国的榜样,把深刻研究和长期地普遍学习作为社会制度的基础的自然规律,当作自己的统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06页。)很显然,魁奈之所以如此推崇中国政治与法律文明以至于难免有过份虞美之辟,有的甚至与历史的真实不符,除了他从内心深处景仰孔夫子之外,一个重要原因乃是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中国的儒家内在义理与政府治理方式成为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表达自己政治、经济与社会主张的有力例证。(注:德国学者利奇温分析说,“魁奈的热烈自承信仰中国,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他企图把分崩离析的法国帝制置于一个新而健全(即自然)的基础之上;并且希望这样的自承,在一个崇拜中国时代里得到更大的重视。”参见(德)利奇温:《十八世纪中国与欧洲文化的接触》,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97页。亦可参见史彤彪:《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56页;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第99—102页。)

32、爱情之中高尚的成分不亚于温柔的成分,使人向上的力量不亚於使人萎靡的力量,有时还能激发别的美德。

33、评论里,更是针对这到底是哪国名言展开了激烈探讨。

34、很多年前,就有人就在道旁立起了路标,但后来者仍沿着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伏尔泰说过”,错不在伏尔泰,他生活在两个多世纪前,既不能为自己证明,也不能为自己证伪。错的是互联网上那些思绪纷乱的雪花。

35、1750年,伏尔泰应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邀请到柏林,得到宫廷文学侍从的职位待遇。

36、法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王室公证人、领主公证人和宗教公证人三种形式的公证人,分别由国王、封建领主和教会任命,在各自的辖区内执业,分别服务于国王、封建领主和教会的司法体系。随着王权的不断加强,王室公证人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直至1791年大革命期间才得以将三种类型的公证人合并为公共公证人(notarypublic)。巴黎夏特莱公证人是历史最悠久的王室公证人。

37、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岁。

38、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并天下人都认为公正的自然法律。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的人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另一类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他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公正观念上奠定了法律基础的。

39、胡适确实有段时间常打牌,但是只作为消遣娱乐,不是终日只打牌不做别的 | 《胡适留学日记》卷一

40、现代人已经拥有了集合各种知识的互联网,能够方便快捷地搜索知识时,这种对知识的错误理解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41、“我知道死别之恨世间人人都有,但咱们共苦夫妻死别,更觉哀痛。”

42、最后我们再说说地位,叔本华认为:“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这是根本的也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孤独和精神的孤独相互对应,那反倒对他大有好处。否则,跟与自己不同的人进行频繁交往会扰乱心神,并被夺走自我,而对此损失他并不会得到任何补偿。”不得不承认,叔本华是孤独的,他提倡独处并认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才是自由的。绝对的地位导致绝对的孤独,也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高处不胜寒”。争名逐利也许是人类的天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到底要采取哪种方式,哪种手段,而当你得到了你想拥有的那些同时,你又失去了什么?我认为这是值得认真琢磨的。

43、其实,“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及相关句式的流行,是21世纪之后尤其是2010年之后的传播现象。梳理这个句子在中文网络的流传,可以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44、在亚洲诸国中,伏尔泰对中国最为关注。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浓重的“中国情结”。(注:当代著名汉学家安田朴认为,伏尔泰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中国热”学者群中的一位中心人物,他生活于该世纪的中期,是一名最热情积极、最意气奋发和最顽强不屈的“中国热”学者。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652页。)他对以儒学为本体的中国古代文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把中国视为世界上最明智和最开化的文明民族,认为中国文明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渊源,“这个国家已有4000多年光辉灿烂的历史,其法律、风尚、语言乃至服饰都一直没有明显变化”。(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07页。)他赋予中国文明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特殊地位,甚至认为世界史是由中国史开始的。中国最古老、最有权威的典籍《五经》,“之所以值得尊重,被公认为优于所有记述其他民族起源的书,就因为这些书中没有任何神迹、预言,甚至丝毫没有别的国家缔造者所采取的政治诈术”。(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09页。)在伏尔泰看来,中国文明的本质性规定乃是一种伦理型文明。在中国,“伦理学是首要的科学”。(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6页。)孔子创立的儒学并非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伦理的格言。孔子“不创新说,不立新礼;他不做受神启者,也不做先知。他是传授古代法律的贤明官员。我们有时不恰当地(把他的学说)称为‘儒教’,其实他并没有宗教,他的宗教就是所有皇帝和大臣的宗教,就是先贤的宗教。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讲什么奥义”。(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7页。)伏尔泰被耶稣会士笔下的孔子形象所深深吸引,与金尼阁神父、杜哈德神父等人一样,对孔子极尽赞美之忱,认为“他只是作为贤者之言,因此中国人只把他视为圣人”。(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9页。并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66—70页。)所以,在中国,孔子享有一切荣誉,这是“一个人由于在神明的问题上,提出了人类理性所能形成的最圣洁的看法而受之无愧的荣誉”。(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9页。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叙述道,他在孔夫子石像下写下了如下的四行字,以表达他对这位圣贤的尊敬心情。“他是唯一有益理智的表现者,从未使世界迷惑,而是照亮了方向,他仅以圣贤而从未以先知的口吻讲话,但大家认为他是圣贤,甚至在全国也如此。”——引自(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03—704页。)

45、但这原本是作者塞林格最想批判的“利己主义思想”,正是对主人公遭遇的讽刺。

46、1734年,伏尔泰正式发表了《哲学通信》 ,宣扬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就,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书信集出版后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情妇夏特莱侯爵夫人在西雷村的庄园,隐居15年。这期间他一度被宫廷任命为史官,并分别于1743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46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隐居生活使得伏尔泰的才能得到了发挥,写下了许多史诗、悲剧以及历史、哲学著作,如哲学和科学著作《形而上学》、《牛顿哲学原理》;戏剧《凯撒之死》、《穆罕默德》、《放荡的儿子》、《海罗普》;哲理小说《查第格》等。这些作品的发表使得伏尔泰获得了巨大声誉。

47、卢梭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贫苦家庭,当过学徒、仆役、私人秘书、乐谱抄写员。一生颠沛流离,备历艰辛。

48、基于此,一些公证史学者认为公证人属于贵族职业,但另一些学者持相反观点,认为从事公证职业并不必然获得贵族身份。公证史专家阿兰.莫罗认为王室公证人介于贵族和资产阶级之间,公证人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身份的资产阶级。按照惯例,伏尔泰的父亲是有机会跨入“穿袍贵族”行列的,但他却卖掉了公证人职位,也许是因为审计院司库的收益更为丰厚。

49、我会借用伏尔泰的话:“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还是照样愚蠢和邪恶,跟我们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所发现的并没有什么两样。

50、孔子的儒家学说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法律文明的特质。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东西是道德和法律。儿女孝敬父亲是国家的基础。在中国,父权从来没有削弱,儿子要取得所有亲属、朋友和官府的同意才能控告父亲。一省一县的文官被为父母官,而帝王则是一国的君父。这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把这个幅员广大的国家组成一个大家庭。(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6页。有的学者认为,传统中国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对伏尔泰很有吸引力。当代尔泰论及中国重人性、重道义的民族性格时,他实际上已触及到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参见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05页。)中国这个庞大的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而这种尊崇同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孔夫子的尊敬合为一体。(注:参见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95页。)因之,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品格。与西方以及印度等其他亚洲国家不同,中国的法律是世俗化的。中国人并没有创立灵魂不灭之说,他们最早的立法者制定一些道德原则,鼓励人们积德行善,并以严刑酷法强使人们遵行这些道德原则。“确实,中国的法律不谈死后的惩罚与褒赏;中国人不愿肯定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他们与一切开化的伟大民族之间的这一差别是惊人的。地狱之说虽有力,但中国人的政府却从不采纳。他们只满足了鼓励人们虔诚敬天和为人正直。他们相信,一种一贯实行的正确的政治制度,会比一些有可能受到攻击的舆论起更大的作用;人们更害怕的是现行的法典,而不是未来的律令”。(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78页。)“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若是出现一桩罕见的高尚行为,那便会有口皆碑,传及全省。官员必须奏报皇帝,皇帝便给应受褒奖者立牌挂匾。”(注: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7页。)在古代中国,法律还与日常的习惯和礼仪方式结合起来,调节人们的行为,形成有机的社会秩序。中国人的无休止的各种礼节妨碍了社交来往,但这些礼节可以在整个民族树立克制和正直的言行,使民风既庄严又文雅。当出现了某些纠纷与不快时,当事人往往彼此作揖,为给对方造成麻烦而请求原谅,从而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17页。)伏尔泰意识到,建立在道德原则基础上的中国法律文化具有强大的同化力。成吉思汗家族在中原大地建立起统治,但是鞑靼人的文化却被中国文化所同化了。“鞑靼人发现战败者的法律是如此的完善,以至他们也遵行这些法律,借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尤其注意保留这样一条法律:任何人不得在本人出生的省份担任省长或法官。多好的法律!而且它同样适宜于战败者”。(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89页。)同样地,满族人入关以后虽然强迫汉族人采用满族人的发式,但是,“由于满族采用了汉族的法律、风俗和宗教,这两个民族不久后就成为一个民族了”。(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65页。)

51、公证人的地位还体现在他们始终是立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1559年,2名公证人分别参与了巴黎习惯法和图尔习惯法的编纂;1580年,亨利三世命令4名夏特莱公证人和2名外省公证人参与巴黎习惯法的重编;圣奥美尔的习惯法则由公证人进行了校订。

52、与现代人生活更类似的写作模式是:被日常正职工作耗尽心力后,勉力抽出剩余时间维持写作,卡夫卡是这一作息的代表作家。

53、伏尔泰认为只能靠自己的勇气来复仇了。他向一位高手勤学格斗技巧,之后向罗昂骑士发出了挑战。决斗在当时已经被法律所禁止,但私下里仍然盛行。罗昂骑士假意答应并约好次日9时决斗,背后却通过其家族连夜向国王告发。国王无法容忍血统高贵的罗昂骑士和公证人的儿子决斗,下令逮捕伏尔泰。1726年4月17日,伏尔泰被关进巴士底狱.,4月29日国王下令将其流放到英国。

54、“雨果的意思应该是伏尔泰的作文里包含了平等博爱和平!”小妖丙补充道。

55、在老阿鲁埃的安排下,伏尔泰在苏利的“流放”生活十分滋润、快活。他住进了苏利公爵的城堡,跟着年轻公爵在舞会、宴饮和演出中享受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在冬天来临前,摄政王批准了伏尔泰的赦免请求,准其回到巴黎。摄政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除了大度的因素,估计也考虑了老公证人阿鲁埃朋友圈子的影响力。

56、字数只是海明威众多怪癖之他在写作时还喜欢用一只脚站着写作,“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57、伏尔泰的文学观点和趣味,基本上承袭17世纪古典主义的余风,主要表现在诗歌和悲剧创作上。他的史诗《亨利亚德》(1728)以法国16世纪宗教战争为题材,写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内战中取得胜利后登基为王,颁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诗中的亨利四世被当做开明君主的榜样来歌颂。伏尔泰的哲理诗说理透彻,讽刺诗机智冷隽,有独到之处。伏尔泰毕生主要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50多部剧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剧。伏尔泰的文学作品中最有价值的是哲理小说。这是他开创的一种新体裁,用戏谑的笔调讲述荒诞不经的故事,影射和讽刺现实,阐明深刻的哲理。

58、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岁。

59、2013年6月,有一则知乎问答的题目就是“当发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是自己的责任。生活中出现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而一位赢得最多赞同的网友,在回答时引用了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的观点来诠释——群体从不承认他们的罪行,即使把事实摆在他们眼前也是一样。

60、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比“誓死捍卫不同意见说”,更符合文艺腔与思想性兼而有之的伏尔泰特性。因此在中文网络里,“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始终与“伏尔泰说过”捆绑在一起。尽管在这个句子被高频引用时,就已经有人明确提出,其真正的言说者另有其人。

61、除了张爱玲的“冒牌货”,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被“伪语录”裹挟着向前过。

62、公证人在法国被称为“贵族职业”,封建专制时代的很多公证人都获得了贵族身份,但伏尔泰的父亲却没有获封贵族。让伏尔泰抱憾的原因在哪里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伏尔泰时代法国公证人特别是巴黎公证人的社会地位。

63、伏尔泰在《论风俗》中还谈到巴比伦的历史¾¾它也被说成非常古老的,但伏尔泰认为那些记载并不可信,因为它记录的不是历史事实。事实的历史应该是天和地的历史。伏尔泰在论述中国时,总是不厌其烦地以事实的历史作为基础,①认为中国宗教(或哲学、道德)的核心是物质性的“天”。伏尔泰笔下的中国是与巴比伦不同的另一个东方神话:它的古老是不言而喻的。它也有自己的圣经,即五经。又是“最古老,最有权威的”,因为它早于圣经。与圣经比较,五经以“最简洁的理性之光”照亮中国古代的风俗。五经可以说是一部没有迷信的百科全书。中华帝国还有可以昭示于众,满足所有公众需要的最真实的日志。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何等的自由!这个国家又是由最有学识或智慧的人管理的,因为它的考试制度保证了只有优秀的读书人才有机会做官。这个东方帝国的魅力还在于鞑靼人只能在武力上征服它,而在风俗上不得不屈服它。因为除了力量之外,中国人拥有的一切都在鞑靼人之上!《论风俗》还谈到了中国的父权,它不仅是法律或制度,也是道德,但所有这一切都根源于自然状态:儿子要服从父亲,百姓要服从官员,所有人都要服从皇帝,因为朝官被视为当地的父母官,皇帝被当作国家之父。这样的观念深埋于中国人心中,整个中国就像似一个由家长统治的大家庭。这实在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世俗风景。当世界上其他民族需要用法律惩治罪犯时,中国的法律和制度都以奖励美德为己任。在这里道德成为主角,道德就是法律或制度。这种传统风俗在世界诸民族中是少见的。因为它虽然也是以观念为基础(就像伏尔泰说的,其他民族有迷信或创世说,这是另一种观念),但都是“世俗”的,或“自然状态”的。广义地说,伏尔泰以上所描述的情形都可以归入这个状态,它迷惑了伏尔泰,使他“失明”,他只看到教会的可耻而没有看到儒家道德虚伪的一面(就像鲁迅说的,仁义道德背后是吃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伏尔泰的中国印象是另一个东方寓言,而这一点是伏尔泰所不愿承认的,因为他不可能改变意向。伏尔泰在《论风俗》中从到过中国的传教士那里借来一个中国,作为他资料主要来源。

64、巴黎先贤祠的解说词称伏尔泰为“精神王子”而不是哲学家。哲学家有一个体系,伏尔泰没有,但他有精神自由。伏尔泰有一个焦燥不安的心灵,从没有安息,它劳累而倍受摧残。一个如此争强好胜的幽魂,它的不安在于它染上了世俗气,比如,它就嫉妒比他小12岁的卢梭(法国人很欣赏这一对英雄,先贤祠中两人的陵墓放面对面相互守望,他们的灵魂也许会继续争吵)。尽管伏尔泰写了数量如此庞大的著作,但是很少有人能深入他的灵魂深处。人们对他做过无数次猜测,但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样的人。他的日记从不记载内心的秘密。作为21世纪的阅读者我们怎能知道伏尔泰的秘密呢?即便伏尔泰的情人夏特莱夫人也不能,她都只看到他的表面。伏尔泰从不提他有多少财产,不讲与他外甥女的暧昧关系。这只是对心灵的一种伊壁妈鲁式的解释。事实上,世俗的快乐,无论它来自财富还是肉体,都是暂时的,飘忽不定,它并不是“精神王子”内心最大的秘密。最大的秘密来自心灵的痛苦(尽管我们已无从知晓,这痛苦的具体内容),这痛苦不仅包括生活经历中的不幸,更在于无人理解,神秘的伏尔泰有一颗孤独的心。那里的深处藏着他最大的秘密,它不来自物质而来自精神。它祷盼着真正的伊壁妈鲁古训:幸福在于心灵的无纠纷。伏尔泰论战了一辈子。但他从不与中国开战,那是他的休息地,一片净土,灵灵的源泉。他在论风俗以及一系列文章中,总是在中国吸足营养后再与论敌交战。但是,当他把中国当成修心养性,开拓家园之地时,中国实际上已经成为神话。伏尔泰的幽灵从中国受到多少启示呢?我们注意到,他一生的著作大都与宗教有关,他批判教会时提出自己赞同的主张。伏尔泰的一切呼吁都可以从他对中国的印象中找到答案。后者不仅仅是思想武器,而是伏尔泰的信念。中国,这个不是神话的神话,影响了伏尔泰的一生。

65、庄严的语言大师傅们字正腔圆,成功的把小妖们忽悠得不知这是汉字还是鸟文。

66、又是一个公正,不过这次把它放在皇帝身上,最有权力的父亲。它保证了中华帝国的制度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好的,它建立在父权基础上。换句话说,这个制度是皇帝人格的化身,派生物。在伏尔泰的《中国、印度、鞑靼人信札》(以下简称《信札》)一文中。我们怎么看这里描述的中国皇帝呢?我们如何把它与巴比伦公主的中国皇帝印象区别开呢?当我们试图区别时,会意识到这种努力往往是白费力气。我们在《巴比伦公主》中发现了真实,而在信札中却发现了虚构。在第一封信中伏尔泰说他在邻居M.Gervais家聊天,在他的柜台上竟发现一本乾隆皇帝的诗集。啊,这个伏尔泰印象中地大物博的国家有幸有如此渊博的皇帝,他不禁惊呼:“皇帝竟然如此善良,谆谆教导一亿五千万人民,如此有才华,居然写出这么多诗……”这里的中国皇帝俨然就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学王,他以公正统治天下,只是当它在柏拉图那里尚停留在理想状态时,在中国已是现实。这是奇迹吗?中国人认为这很正常。与专写淫秽小诗的奥古斯特君王不同,中国皇帝“只为教育人民和人类的幸福而写作”,而且伏尔泰从传教士P.Parennin那儿得知,在乾隆帝之前,鞑靼人尚不能以自己的语言作诗,所以乾隆又是知识王。尽管如此,乾隆却以极谦卑口气谈自己才能不足,只是“勤能补拙”。皇帝不但公正,而且诚实。伏尔泰认为这种美德在18世纪的法国尚未见过。在诗集序言中,中国皇帝称国家为大,自己为小,他以弘扬祖先的美德为己任,并诚恐无力担此重任!对如此伟大的皇帝,伏尔泰只能致以敬意。在《信札》中的第二封信中,我们读到皇帝的诚实竟使自己的诗“毫无想象力”,他不需要发明什么。我们由此想到苏格拉底的无知,他只是古老善的传声筒。

67、不仅仅是真理愈辩愈明了,班上的追星族们已经开启主动曝光模式!我好像头不疼了,身上的不适也消失了。

68、(注:1767年冬,一位德国青年在给伏尔泰的信中写道:“您是欧洲的孔夫子,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您的热情和天才,以及您的人道主义的行为,使您赢得了任何世人都不敢企盼的地位:您堪与古代最著名的伟人并列齐名”。参见《伏尔泰书信集》,贝斯泰尔曼版,第13638号信;引自孟华:《伏尔泰与孔子》,新华出版社,1993年,第15页。伏尔泰在《关于〈百科全书〉的问题》一书中“论中国”的辞条中述及孔子思想时写道:“我认真读过他的全部著作,并做了摘要;我在这些书里只找到最纯洁的道德,而没有丝毫江湖骗子的货色……”。参见《哲学辞典》,伽利耶兄弟出版社,1967年,第481页;引自孟华:《伏尔泰与孔子》,第16—17页。)

69、人类第一个国王乃是一名成功的士兵,国家的功臣无需有荣耀的祖先.

70、还有说“我对钱没兴趣”的马云,被传在演讲中有过一个十分解气的金句:

71、在科技不发达的过去,知识主要通过口口相传来获得,因此产生“以讹传讹”这种现象情有可原。

72、保尔·艾吕雅(1895——1952年),法国当代杰出诗人。一生写诗和战斗,参加达达运动和超现实主义运动,以及反法西斯斗争。出版诗集数十种。

73、当然,伏尔泰也看到了古代中国文明与文化系统中的不足或弱点,认为大自然赋予中国人以正直、明智的精神,但没有赋予他们以精神的力量。比如,在科技方面,“中国人在伦理方面总是高于其他民族,但其它科学进步不大”。(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92页。)他发出了一系列询问:既然在如此遥远的古代,中国人便已如此先进,为什么他们又一直停留在这个阶段?为什么在中国,天文学如此古老,但其成就却又如此有限?既然中国不间断地致力于各种技艺和科学,但为什么进步却微乎其微?在这里,伏尔泰似乎注意到了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停滞现象,认为中国人对祖先留传下来的东西怀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崇敬心,这可能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2228页;《风俗论》下册,第91—94页。当代法国著名汉学家安田朴指出:“伏尔泰与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赞扬了中国政府与风俗中的那些伦理与政治品质,而此类风俗和政府正是以此而超过了欧洲的制度和习惯。但伏尔泰也与其时代的许多人一样,非常遗憾地感到中国人未能将艺术、科学和技术发展得如同西方人那样先进”。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727页。)

74、   虽然古代中国的法律,宗教,制度有悠久历史,但仍然没有脱离自然状态,具有自然的美德,风俗淳朴。这样的国家在伏尔泰时代的欧洲是没有的,但它出现在伏尔泰笔下,写出来的是一个伏尔泰并不熟悉的中国。中国的例子说明,引导伏尔泰心灵的,不是他的理性或经验,而是他的感情。由于他参杂进感情因素,便比经验多了许多东西。后者归属于灵魂而不是躯体。而灵魂一旦脱离躯体就成为一个真正的幽灵,道德就是由这个幽灵增生的。伏尔泰诉诸人的幸福(爱,自由,古代中国的平等,宽容,天真……),这是感情的倾向。伏尔泰和卢梭一样都是感性之人。他们容易悲观,又容易陷入幻想。18世纪的道德与古代希腊伊壁鸠鲁学派学派有关,后者认为至善来于快乐,最快乐莫过于使人幸福。之后的基督教道德与此相冲突,因为基督教以牺牲人性为代价追求所谓社会道德,整个18世纪的启蒙道德都倾向于伊壁鸠鲁学派,把道德与人的幸福联系起来,或与感性联系起来。

75、 伏尔泰父亲的城堡名叫ChâteaudelaPetiteRoseraie,修建于17世纪。塞居元帅、阿鲁埃家族、阿陀勃朗第尼王子、布瓦涅伯爵夫妇曾先后是这座古堡的主人,该城堡1946年被列为法国历史建筑。

76、(2)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77、“伏尔泰写作文很牛逼,‘他的摇篮映照着王朝盛世的余晖,他的灵柩投射着大深渊最初的微光’、‘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说明他的作文能救苦救难,给黑暗的世界带来了光明”最厉害的董小妖把这节课推上了高潮。几个小妖发出了嗷嗷的叫声。

78、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伊丝》《植物学通信》等。

79、伏尔泰,本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是他的笔名,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

80、被当作真理误传的伪名人名言,戳中了人们情绪之余,来源并不是那么的有科学依据。

81、面对拥有华丽头衔的国外名人,更是毫无抵抗能力,传播和引用时不加辨别。

82、基于对专制政体特征的上述分析,孟德斯鸠着力考察了古代东方社会的政治与法律的运作机制。按照他的看法,土耳其政体的典型形式是专制政体。(注: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人政治生活专制主义的结论性意义,曾经引起了人们的非议甚至外交上的抗议。1770年,英国驻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全权公使波特提出抗议,反对孟德斯鸠关于土耳其专制主义的过份简单化的思想,指出:“照他来看,君主的专制主义消灭了帝国中的全部立法条款,如果孟德斯鸠先生打开《古兰经》,那么仅仅是有关女子的一章便可以使他了解到个人财产是如何明确地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它们是如何不受苏丹权力的损坏和处于苏丹权力之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7页。)皇帝不受任何因素包括他本人的誓约的限制。“土耳其的皇帝,如果他的约定或誓言使他的权威受到限制的话,就完全没有履行该约定或誓言的义务”。(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27页。)在司法与诉讼活动中,很少关心公民的财产、生命和荣誉;结案的方式是无关紧要的,一切诉讼,随便用哪种方式很快就结束了;即便遇到一些疑难案件,也无须求助于法律,而法官征询教牧师的意见,这在土耳其是广泛流行的司法方式。同样地,专制主义也是波斯政治生活的基本特性。波斯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他往往亲自干预司法活动,他所作出的司法决定即便与法律相悖,也是不能更改的。在波斯,“如果有一个被国王判了罪,那末人们就不得再向国王谈到他,也不得请求恩赦。如果国王是在酒醉或是精神失常时做出这个决定的话,他的敕定仍然是要执行的;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便将自相矛盾了,但是法律是不能自相矛盾的。在那里,这种想法总是存在着的”。(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7—28页。)专制主义把臣民当作奴隶来看待,因而往往不允许人们随意出国;但波斯国王却允许人随意出国,其实这一惯例对波斯专制主义本身却是一桩极好的事。在印度,僧侣制度支配着政治生活领域,因此君主的统治往往同宗教僧侣的权力交织在一起。在土地关系上,“印度的法律把土地给了君主,破坏了私人的所有权的思想”。(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232页。)由于社会风俗的影响,印度人不像土耳其、波斯、中国、日本等帝国那样,把妇女严禁在深闺里,他们对妇女的幽闭不那么严格,也不采取许多防备措施去约束他们,其结果,“他们的风俗的腐败是不能想像的。”(注: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66页。)

83、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84、孟德斯鸠一般指查理·路易·孟德斯鸠,他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85、  我们终于高兴地看到,伏尔泰不是在柏拉图的《理想园》而是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找到了公正和正义的精神原型。它即是一个过去,又是一个未来(法国大革命和法兰西共和国)。公正就象救世主降临说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消除的标记。它无疑是一个传统,在古希腊、中国、法兰西及整个世界播撒。于是有成千上万增补的幽灵,前赴后继,成为我们无尚崇高的价值典范。

86、但在书中原句出现的情景是,巴黎陷入动乱,无家可归的人只能躲在阴暗的下水道里。那里很脏、很乱,却为弱势的人提供了避难所。

87、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1802年2月26日—1885年5月22日),法国作家,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

88、伏尔泰的《论风俗》一书是研究他的中国观的最好出发点。在谈论古代东方社会诸民族时,伏尔泰把中国当作一个样品。他的作品从中国风俗中获得灵感。中国人自古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从伏尔泰的历史哲学理解,“道”就是“风俗”。伏尔泰描写中国的异国情调不仅仅为了猎奇,还包括他的信念。他对中国古代社会淳朴的风俗有好感。在谈到古代中国时,令人惊讶地使用了诸如“最古老”、“最文明”、“最持久”、“编年史最久”、“无间断”、“最可靠”等字眼。这些词具有浓重的感情色彩,它是最为强烈的肯定判断。把这些词连接起来,表达了伏尔泰的强烈愿望。从哲学上看,这些意愿并不是经验的,而是超验的。或者说,是经验无法证实的,它被康德放在彼岸世界,一个宗教和道德的领域。我们将证明,伏尔泰越是夸大这些词,用它们描述中国的风俗,离经验和实在的世界就越远,就越具有他自己的主观好恶色彩。伏尔泰没有用这些褒义词描述神学,他并没有在欧洲文明中找到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反之他却在那里发现了迷信和教条。当伏尔泰用许多“最”称赞中国时,他肯定了一个源泉。我们已经看到,在他眼里,中国具有这些“最”的特征,而且在这个基础上派生出“最文明”和最好的“制度”与“礼仪”。我们还看到,它还派生出隶属于宗教和道德的纯真、公正、虔诚、智慧、宽容(它们与伏尔泰的“精神自由”有联系).。伏尔泰从诚实的写真目的出发,却走上了“创作”中国印象的道路。而这个印象竟成了他的启蒙信念的一部分。他要以中国古代社会的自然法启迪偏执和迷信的欧洲。

89、多家大V转发新闻,连书名都写成了《第一香炉》。

90、   在17—18世纪,欧洲发生了关于“中国礼仪”的著名争论。伏尔泰替中国辩护。他认为,诽谤中国人的基督徒的主要论据就是,中国人的宗教与西方人不同,中国存在另一种形而上学。但是这正是吸引伏尔泰的地方。伏尔泰喜爱中国文人有一个物质上帝的观念(天),它是中国的形而上学。当伏尔泰明确中国古老宗教的实质是道德时,这种宗教观实际上是唯物主义的:这样的道德并不与神冲突,它主张所谓神就是天和地,这与欧洲泛神论相似。伏尔泰认为,相信上帝(Dieu)是一个古老的形而上学错误,但是绝对不相信任何上帝(dieu),这将是一个可怕的道德上的错误,一个与明智的政府不相称的错误。这是针对培尔(Bayle)的。①伏尔泰的反命题是:一个在无神论基础上组成的政府是不可能的,把道德与上帝分开的是“可怕的”。我们注意到,伏尔泰所谓的神不是Dieu,而是dieu,这是指自然神论。伏尔泰把“经验的认知的对象”与”超验的“信仰的对家混淆起来,他有两个自相矛盾的意向,而那个象征神的意向,是与洛克的经验论相矛盾的。

91、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在经济领域中的理论表现,便是重农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法国的重农学派被认为是西方近代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之而这一学派则是以魁奈为代表的。(注:法国的两位学者在其分析近代西方经济思想发展的著作中,明确地指出,魁奈和他的门徒们被认为是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的真正奠基人。诚然,一些法国的经济学者非常轻率地把这个称号让给了亚当·斯密,但其他国家的经济学家仍旧把它还给法国,而且很可能永久地属于法国。只是重农主义者确实首先领会了一个统一的社会科学的概念,即他们最早认识到,一切社会事物都是受必然规律的约束而联系起来的,个人和政府一旦知道这些规律以后,都会听从其支配。因之,重农主义者是名符其实的最早的经济“学派”的创始人。参见(法)夏尔·季德、夏尔·利斯特:《经济学说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15页。马克思无疑赞同这样的看法。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重农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他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15页。)这一学派有着复杂的思想渊源,其中中国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注:法国经济学家季德和利斯德认为,魁奈的《经济表》中的公式和术语,如同古老的中国文字一样精密;重农主义学派具有不少中国式的教条主义。参见季德、利斯特:《经济学说史》上册,第51页。此外,我国学者谈敏详尽地考察了古代中国政治与经济思想对重农学派的深刻影响,认为这一学派的自然秩序、《经济表》、自由放任、重农主义、纯产品、土地单一税等等观点或主张,都蕴涵着深厚的中国思想文化精神,进而确证重农学派的理论渊源于中国,强调“在法国重农学派的经济学说体系中,来自中国渊源的思想要素,几乎渗透了这个学说体系的各个方面”。参见《法国重农学说的中国渊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56页。)与先前的重商主义者把金钱视为国家的最大财富不同,重农学派强调国家最合法和最高尚的财富,是从农业劳动得来的。他们从法国这一近代早期欧洲大陆上的农业国家的现实需要出发,深入考察了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赋予土地和生活资料以异常突出的位置。在魁奈看来,农业是否繁荣,这是关乎国家及王国政府生存的大事。农业的衰微,不仅仅会使耕作者陷于贫困,而首先遭到破灭的厄运的是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在这一情形下,国家本身也不能维持下去。因此,他告诫说:“君王和人民绝不能忘记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增加财富。因为财富的增加能保证人口的增加,有了人和财富,就能使农业繁荣,商业扩大,工业活跃,财富永久持续地增加。国家行政所有部门的成功,都依靠这个丰富的源泉。”(注:(法)弗朗斯瓦·魁奈:“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33页。)从上述认识出发,重农学派主张国家的经济政策与法律要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与繁荣,反对对土地耕作者的压榨措施。魁奈认为,应当实行有利于农业和农民的赋税制度和政策。这是因为,君主的课税是从耕作者身上征收的,如果赋税过重,夺去耕作者的利润,就会使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减少,导致农业的衰落,因而遂使国家变得衰弱。因之,要使王国繁荣富强,政府就必须采取合理的赋税政策,支持和奖励耕作者。在这里,魁奈提出了一个判断国家行为合理性的重要尺度,即:“要使财富和人口增加,必须使人们相信自己能得到自由和拥有自己的财富。要是人们失去了保障、权利和财产,他们就不会留恋自己的君主,也不会留恋自己的祖国。即使有人甘于过贫穷的生活而留在国内,但这些人对国家也是没有益处的”。“一个国家衰亡的通常的原因,是由于政府的滥用权力和施行暴政。”(注:魁奈:“人口论”,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132页。)罗马帝国之所以衰亡,其主要原因与其说是奢侈,不如说是由于要维持这种奢侈生活而向各个行省征收了过多的税,破坏了行省的经济生活,激起了人们的愤怒,随之行省和帝国本身都发生了由于政府繁重的苛捐杂税而引起的革命。魁奈注意到,在诸如荷兰这样一些以贸易为国家赖以生存的泉源的地方,专制政体破坏了农业;在诸如土耳其这样一些野蛮国家里,主要依靠航运、商队和信札往来进行贸易交易,这种贸易有利于城市而不利于农村,在农村,暴君及其分享政体的代理人横行无忌,农村正是因此而变得荒无人烟。

92、杨绛先生去世时,“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一句话成为当日的热门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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