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24句文案短句)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秋季1500元/人、春季1500元/人)。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2、 国家也在实行雨露计划的同时,针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增加了不同专业的岗位。
3、系统标注名单中审核发放学生名单和未通过审核学生名单分别由乡镇、县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填表盖章,备案存档。
4、县民政局配合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烈军属户进行认定,县残联对残疾户进行认定,县卫计局对农村二女节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进行认定。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可不再做补充信息审核;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属特殊户的,应由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学习(含实习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6、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的是精准识别最新一轮全面性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以国务院扶贫办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数据为准。本人户籍已迁出本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7、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8、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9、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0、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技工学校(一年级)、中职(中专)学校(二年级)、高职(大专)院校(二年级)的学生。
11、(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12、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学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13、 雨露计划政策成效显著,最早一批享受雨露计划的建档立卡学生早已走出校园,走上岗位,明显改善了家庭生活条件。
14、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携带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到旗扶贫办进行审核、登记。
15、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1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对象。
17、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一定要将信息录入准确,防止因错别字、证件号码错误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8、(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
19、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零时至11日20日24时,12月20日前完成当期审核工作,12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0、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1、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22、 就业培训。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1500元。
23、青壮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采取各级扶贫部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公开认定培训基地,由各培训基地组织培训、就业和维权服务的办法实施(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后发)。